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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合理设置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及《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重新启用的市区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统计表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