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22日电 记者据临汾市公安局消息,3月20日下午,两位市民将一面绣有“反诈先锋、及时劝阻,成功止付、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感谢反诈中心民警及时劝阻和止付,避免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为其挽回经济损失36万余元。
3月18日13时许,市民郝某某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反诈中心报案称,其妻子贺某某于当日上午9时许接到自称临汾市公安局办案民警的电话,匆匆离家后未归,怀疑被骗。
警情就是命令。办案民警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的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即展开调查。民警通过多方调查发现,贺某某正在某银行自助存取款机上给来路不明的账号汇款。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劝阻。最后,在临汾市公安局反诈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笔款项成功止付。经过民警的一番讲解,贺某某才认识到自己差点被骗。
警方提示: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往往是通过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取得受害人初步信任。犯罪分子有时还会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改为警方办公电话,再以受害人涉嫌各种犯罪行为为理由,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此时骗子会故意为难受害人,要求受害人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利用受害人无法及时赶到为由,接通提前准备好的假办案人员电话,对受害人进行洗脑。据了解,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理案件,也不会通过互联网送达通缉令,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从未开设过任何“安全账户”,请广大市民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