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交通运输局、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县委疫情防控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吉县交通运输局、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即日起开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行为,有效预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输入蔓延,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使用私家车和其他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二、依法查处班线客运、出租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许可区域营运的违规经营行为。
三、依法打击和查处有组织的“黑车”团伙,重点打击“黑车”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或牵头者。
四、严正警告从事“黑车”违法经营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对非法营运行为坚持零容忍、高压打击整治。凡因非法营运被查处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在检查过程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于组织“黑车”车主发布拼车信息、发表不当言论、煽动非法营运车主闹事的牵头者、组织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从严处理。同时责令相关微信、QQ拼车群群主或发布拼车、“便民”信息的微信群,立即解散拼车群,不得发布拼车信息。对公告后仍我行我素、继续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黑车”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相关执法人员路面询问、稽查工作,从维护自身安全出发,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拒乘“黑车”,踊跃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严防严控疫情输入传播,举全社会之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堡垒。
投诉举报电话:
0357—7922095
0357—792239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吉县交通运输局
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