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健委的要求,8月2日起,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含保洁、保安、食堂等人员;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核酸检测超过72小时的所有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时间按8月1日18时计算),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市卫健委要求,设有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医疗机构人员在本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演练;无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医疗机构人员在与所签订核酸检测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演练;各县(市、区)乡村两级医卫人员在县级医疗集团进行核酸检测演练;所有诊所、社会办医机构由县级卫体局组织进行核酸检测演练。
市卫健委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卫体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避免聚集性疫情和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务必严格按照核酸检测技术规范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如发现阳性结果,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第一时间实施管控、第一时间核酸检测、第一时间流调溯源、第一时间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