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7月13日电 据吉县人民政府消息,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农用车、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区域。城区滨河路、小府路、新华街全线;农村地区各等级公路沿线及施工工地、村镇的主要路口。
二、突出重点。城区重点车辆:违法进入限制通行区域行驶、违法进入限时通行区域行驶的无密闭措施、冒黑烟、非法拼装、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的各类三轮车(含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三轮汽车、电动客货三轮车);整治重点违法行为:闯禁令、违法装载(超长、超宽、超高)、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等。农村重点车辆:农用三轮车、低速三轮载货汽车、电动货运三轮车;整治重点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
三、加强管理。各乡镇、社区要全面详实掌握本辖区农用车、三轮车基础信息数据,明确使用人、所有人,统一制表登记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完成辖区所有农用车、三轮车喷涂“严禁载人”的基础性工作,要发挥好“两站两员”动态监管的有效作用,坚决不违法载人,坚决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加强对农用车、三轮车出镇、出村登记安全检查和劝导教育工作,真正让违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出不了村,上不了路,形不成现实危害,筑牢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预防安全“防线”。
四、强化宣传。以“美丽乡村行”为契机,推进农村“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建设,每个村要在醒目位置、主要路口全部张贴针对性宣传资料,设立警示提醒标语,提高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的思想觉悟和意识。
五、严肃查处。公安交警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加大对农用车、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违法状态不消除不予放行”的原则,对于无证驾驶三轮车的,处以罚款3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驾驶无牌农用车、三轮车的,处以罚款200元且扣留农用车、三轮车和驾驶人驾驶证,记12分;对私自改装农用车、三轮车的,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对违法载人的,处以罚款100元。对不听劝阻或阻挠公安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积极举报农用车、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357-792209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吉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