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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公安局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2021-04-29 16:29:57 来源:永和县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对永和县公安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面整治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治内容:一是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办案人员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导致填报不主动或凑数填报的;二是接受他人请托,违规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三是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相互帮衬”、甚至沆瀣一气、“勾兑”案件的;四是监督检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保密管理、依法保护民警如实记录机制不健全,导致“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的;五是宣传教育不到位,公安机关内部认知度不高,尚未形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普遍共识的;六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其他问题。

二、全面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的问题

整治内容:一是不依法如实受案、立案的,或者违反规定在执法办案系统外流转案件的问题;二是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久拖不决的问题;三是刑事、行政案件降格处理的问题;四是经过侦查,符合撤案或终止侦查条件的,不及时撤案或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问题;五是选择性、逐利性执法办案的问题;六是违规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保证人不合格的,或者保而不侦、以保代侦的问题;七是违规异地执法办案的问题;八是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三、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整治内容:一是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在把握实体条件、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发生错误的问题;二是直接或者纵容、唆使他人捏造事实或者出具虚假考核立功材料、病情鉴定、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结论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三是违反法定程序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四是干预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或者施加压力要求他人违规违法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五是在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问题;六是对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罪犯脱管、漏管,未按照法律规定收监执行的;七是其他需要排查整治的。

四、全面整治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的问题

整治内容:一是违反规定,以刑代民,干扰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正常审理、执行的;二是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线索违规立案的;三是以涉嫌刑事案件为名,替经济纠纷一方“拉偏架”,迫使经济纠纷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放弃合理利益诉求的;四是有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行为的。

五、全面整治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内容:一是公安民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规兼任职务、领取报酬,或者违规参股借贷,或者违规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问题;二是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公安民警分管的辖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问题;三是有其他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行为的问题。

六、全面整治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和服务不到位问题

整治内容:一是接处警不规范。出警缓慢、贻误警情处置,违反程序规定、无正式民警带队问题;处警时着装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警装备、不佩戴执法记录仪的问题;现场处置不规范,制止违法犯罪不当不力问题;现场调查了解询问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固定现场证据的问题等。二是交警街面执法不规范。违法收取、索取当事人(请托人)钱财或者包月罚款;选择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针对大货车随意处罚、找茬处罚、变通处罚、拆分处罚;辅警单独上路执法;在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办人情案、关系案。三是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涉案财物长期积压不处理,扣押环节不规范,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扣押程序不规范,扣押、收取涉案财物出具的法律文书要素不全的问题;涉案财物移交不及时,未移交集中保管,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财物,涉案车辆台账登记内容不完善,保管的涉案财物底数不清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涉案财物,办案民警自行销毁涉案财物的问题;违规扣押涉案人员随身财物,台账不健全、内容登记不完整、要素不全的问题。四是服务管理不文明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的问题;实操培训不足、业务不精通、办事效率低下、窗口排长队等服务能力不高的问题;基层所队脏乱差问题,内务管理不到位,民警警容风纪不整,着装不规范,精神面貌差的问题。

七、整治公安系统行业其他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0357-6012400

举报邮箱:lfyhzfw@163.com

通信地址:永和县委政法委执法检查股(收)

永和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