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会议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0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对电动车驾驶人乘坐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市区设置了200多个公安交警劝返点,对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不佩戴安全头盔、带成年人、超员带人(含2名儿童)、不上牌照、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集中进行现场劝返、实名登记、宣传曝光、抄告单位和学校、依法处罚、留置电动车等。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全体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违规载人,积极主动配合现场民警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