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宾馆饭店、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商业服务网点、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建筑是否依法取得的相关合法手续;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到位,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落实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消防车通道、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按照要求和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画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存在违规在地下等场所住人及生产、经营、仓储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情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是否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和“六个一”(即开展一次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组织一次全员培调演练)等工作要求;消防宣传教育培词和应急演练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是否达到“三有”(即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临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切实负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三必管”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组织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种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