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开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临政发【2020】 9号文件),经市政府依法审查,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被确认为市本级法定行政执法主体。这是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向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快优化营商环境又迈出的坚实一步。
自2019年12月31日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来。共涉及27家单位,划转了269项行政审批事项。为更好地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局领导班子、政策法规科及相关业务科室以改革的精神、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经过多次的逐一梳理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查询翻阅大量的相关法律资料、征求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再经过与各业务窗口、反复商榷。截止目前,针对承接的269项审批事项,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取消审批事项13项,整合审批事项47项,下放审批事项6项。梳理后,保留审批事项203项,减少70项,压减率26.02%,其中:行政许可160项,其他类37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1项;各类审批总环节由1292个减少至884个,压减率31.57%;申报材料总数由2088份减少至1761份,压减率15.66%;审批时限由法定总时限7159个工作日,减少至2676个工作日,压减率62.62%;证明材料由32个减少至6个。
今后,临汾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保持高标准、善统筹、高起点的工作态势,以扎实有效的服务成果,向市委、市政府、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