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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处理暂扣交通违法车辆的公告

2020-09-11 17:04:06 来源: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011日前,依法查扣一批交通违法车辆,该批车辆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至今尚未按规定到我大队办理相关手续,现予以公告。

请有关车辆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予以移交相关部门或集中销毁强制报废。

附件: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车辆、逾期未领取车辆明细表       

特此公告

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OO年九月十日

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车辆、逾期未领取车辆明细表

【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