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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杜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晋人社发〔2017〕127号)的规定,现将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