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空期间依法、规范、稳妥办理刑事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疫情防空期间做好刑事案件远程视频提讯、会见、开庭等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真正解决律师在疫情防控期间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临汾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主动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在全省率先开通运行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远程视频系统。
一、加强沟通协调赢得支持。临汾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多次与公安部门沟通协商,得到了市、县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与公安监所支队协调对接,共同研究确定远程会见方式,研判网络视频会见衔接技术细节。嫁接各看守所已有的已决罪犯与家属网上远程会见视频设备,由临汾市律师协会注册两个QQ号,对接看守所网上远程视频会见系统,顺利实现联网运行。
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运行。召开临汾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事项。从律师协会经费中挤出22680元,专项用于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设置会见室2个,购置4盘位录像机、显示器、交换机、机柜1套,笔记本电脑3台,安装摄像头5个、拾音器5个、手机信号屏蔽仪2台,确保录音录像全程同步,全方位无死角监控。
三、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律师工作以及各看守所工作实际,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配套制定了《临汾市律师协会律师会见管理办法(试行)》和会见工作流程。针对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可能存在的为当事人传递案件信息;与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非律师和家属参加会见;会见中录音录像以及传递各种禁止信息等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做到安全、无漏洞。
临汾市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远程视频系统6月10日开通使用至今共接待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72人次。先行开通了临汾市看守所和尧都区看守所,其他看守所正在逐步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