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汾市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6月23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认为,2020年,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断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效果明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但也存在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和效益不高,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和公司化治理体系还不完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意识不强、管理制度落实和闲置资产监管不够到位,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难以消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不大、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实施国企改革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国企国资改革综合成效。要落实国企改革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或实施市场化退出,稳妥做好改革后续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妥善处理好资产、人员、经费等问题,加大对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的财税支持力度,盘活低效无效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科学规范、安全高效。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经营和国资监管水平。
二、全面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国有金融资本使用效益。严格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落实各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国有金融企业积极开展投融资市场化运营,支持新兴产业及重点项目,助力我市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全面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着力促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深入推动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使资产存量信息成为预算编制依据,全面提高资产数据质量,规范资产管理。严格出租出借和处置审批资产行为,杜绝国有资产违规使用和流失。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对闲置、待处置、超标准配置和临时机构的资产的调剂使用,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土地资源有效供给和高效利用。进一步健全护林网络,加大森林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规范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坚持节约用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统筹做好国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强政策激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推进美丽临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