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2019年拟退出摘帽的广灵、天镇、浑源、宁武、静乐、偏关、代县、五台、兴县、石楼、临县、壶关、平顺、永和、大宁、汾西等16个县已履行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行业部门及督导评价、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等摘帽退出程序。根据评估、评价结果,16个县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均低于2%,群众认可度均高于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达到退出标准。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拟摘帽退出,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7天内(2020年2月12日-18日)向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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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