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也有少数网民、网络平台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营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良好网络环境,中共临汾市委网信办、临汾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相关疫情信息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发布平台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自觉快速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全市各类网站、自媒体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
四、对通过互联网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六、鼓励网民和网络平台积极转发发布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朋友圈、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及线索。
举报电话: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2377
中共临汾市委网信办:0357-2090832
临汾市公安局:110、0357-218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