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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0-02-08 16:10:59 来源: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者: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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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强化疫情管控的最新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经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九个一律、三个到位”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村(社区)一律全封闭管理。全县所有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小区、沟巷为单位,实行封闭式网格化管理,所有居民除购买生活物资、生病就医、从事公共事业、处理个人及家庭重大紧急事情外,一律不得外出,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收发快递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确需进出人员,由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进行测体温登记,驾驶车辆要逐车逐人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症状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严格管控,除就医外,在隔离期(14天)满之前一律不得外出,如有恶意违反者从严从重处理。

二、人员一律不聚集。全县所有居民要坚持不串门、不走亲、不访友、不聚会、不聚餐,不外出组织参与打牌、下棋、跳舞等娱乐活动,不到广场、公园、教堂等公共场所聚集,一经发现,相关管理单位要立即劝导驱散,对不听劝告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公共场所一律戴口罩。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宾馆、各类商店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要全部戴口罩开展工作;广大居民外出,特别是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并自觉接受各场所测体温登记管理。

四、买药一律实名登记。正常营业的药店,要对出售退烧、止咳类药品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及时报告县卫体局,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依规严肃处理。

五、车辆一律严格限行。全县所有公交车、出租车一律停运。非悬挂晋L牌照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吉县境内通行;对于非悬挂晋L牌照的返乡人员车辆、过境车辆、公务应急车辆、各类物资运输车辆等,确需通行的,要严格登记车辆轨迹、司乘人员以及运输物资等信息,做好防疫检查。除此之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吉县,各卫生检疫站要进行劝返,对于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置。

六、返乡人员一律报告登记。返乡人员必须在返回当天,主动到所在村委会(社区)测量体温,进行全面登记,亲友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返乡人员要最大限度减少接触他人和外出活动,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的人员,要配合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红白事一律从严管理。“白事”一律从简办理,尽量缩短时间,除近亲属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切实减少参与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并由事主所在的单位、村、社区派人监督。“红事”一律延期举办。

八、防控一律实行法人负责制。全县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村(社区)、学校、企业的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积极加强摸排和管理,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位。未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一律不准复工、开学等。

九、信息一律依规发布。严格宣传引导,涉及全县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授权发布;广大居民应及时关注各级官方新闻,科学开展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严禁私自编发、散播、转发有关疫情防控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特别是在网络、微信群、公众号、朋友圈中发布未经证实或容易引起社会恐慌的信息,坚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擅自发布不实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十、环境卫生整治到位。全县农村、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及广大居民,要做好本区域本单位及家庭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持每天进行清扫和消毒。要加强公共厕所的管理,城区公共旱厕一律关闭停止使用,农村公共旱厕专人负责消杀;水冲式公共厕所要保证每个厕位的自动冲水设备完好,男厕不放置纸篓,厕纸随水一起冲走;每日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和消毒,厕纸、粪污等垃圾要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要加强对保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十一、物资供应保障到位。全力做好医用应急物资和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各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

十二、党员干部示范到位。全县所有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高防范意识,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发现疑似发热、咳嗽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社区)或各检查点报告,积极劝导广大居民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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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