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文明委获悉,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临汾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市文明委将开展第七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表彰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类表彰2名(同一事迹多人的按1个计算),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提名奖。
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可由本人所在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办、临汾经济开发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市金融系统文明办推荐,组织关系不在市直工委、金融系统、国资委系统的驻临企事业单位可向市文明办直接推荐;也可由群众(含本人)直接向各基层文明办推荐。各基层文明办及驻临单位根据市里安排,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选后向市文明办上报。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市金融系统文明办须推荐人选5名,原则上每类1名。每个推荐对象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临汾好人”“山西好人”“中国好人”可作为优先推荐对象。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往届市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典型推荐、典型初评、社会投票、典型确定、表彰宣传六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9月中旬):市文明办下发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并在《临汾日报》、临汾广播电视台、临汾文明网等新闻媒体刊登消息,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典型推荐阶段(10月15日前):各基层文明办在本地、本系统层层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各界群众也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推荐热线:2090754,电子邮箱:sxlfwmb@163.com),市文明办将把收到的候选人情况及时反馈至所在地或系统文明办,统一参加推荐评选。各基层文明办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遴选道德模范候选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市文明办。群众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典型初评阶段(10月20日前):市文明办对推荐上报典型的资格、主要事迹、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各类模范候选人,并择优推荐省级道德模范。社会投票阶段(10月30日前):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临汾日报》、临汾文明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刊登,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投票。典型确定阶段(11月上旬):结合社会投票结果,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初选名单,进行实地考察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市文明委确定表彰名单。表彰宣传阶段(11月下旬至年底):筹备举办第七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颁奖典礼。组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对受表彰的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学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