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全市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启动会议召开,安排部署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成员单位任务。
会议提出,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基本体制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立法计划,相关部门要出台(含修订)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3年底前,市本级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升至处理总能力的60%以上;2025年基本建成再生资源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升至35%以上,各县(市、区)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要引导市民逐渐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要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按照全市垃圾分类情况,结合现有转运、处理处置设施,统筹布局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借鉴和引入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