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临汾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闫晨曦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我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云峰主持会议。市领导袁振旭、郝忠祥、郭行杰、闫建国、王渊、崔元斌、郝献民、杨红梅、王国平、王金珍、郑步电、扈新起、薛凤奎、张安文、李建国、张希亮、王云、胡晓刚、乔飞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出席会议。
闫晨曦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指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特别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刻把握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挥好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市大局提供支撑和保障。
闫晨曦就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五个方面要求。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要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时时处处事事,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二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
三要立足“小切口”,推动高质量立法。要突出针对性,切实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大“小切口”立法的探索力度,不断完善机制,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努力使每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群众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四要强化“交账”意识,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围绕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中心大局,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开展监督工作,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五要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不断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代表履职本领。各级人大代表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当好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帮助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闫晨曦强调:
要加强党的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人大依法履职。
要聚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支持,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有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的工作合力。
要聚焦“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健全完善人大各项会议制度、议事程序,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履职水平和效率。
要聚焦讲好“人大故事”,切实抓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
李云峰在主持会议时要求:
一要传达学习好会议精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本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市委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理解和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要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全市各级人大组织要切实担当起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四个机关”,不断推动新时代临汾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要凝聚做好人大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帮助人大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进一步强化“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支持配合人大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努力开创全市人大事业发展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霍州市委、古县县委、大宁县委、市司法局、尧都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安泽县府城镇人大主席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委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纪检组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