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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2-02-25 17:11:59 来源:临汾日报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云峰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全市上下克服重重困难,应对风险挑战,在爬坡过坎中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历史性成就。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2022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临汾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市第五次党代会“1355”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建设黄河流域绿色崛起转型样板城市、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为牵引,在今后五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凝心聚力实干、争先进位崛起,稳步迈进全省第一方阵。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勇毅前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临汾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临汾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汾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临汾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临汾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汾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临汾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汾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临汾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临汾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汾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小洪所作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市委“1355”战略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担当实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我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乔杰所作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市委“1355”战略部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紧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工作目标,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打造新时代法院铁军,为我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姚江华所作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市委“1355”战略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使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为临汾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