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50个集体“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00名个人“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00名个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尧都区刘村镇妇联榜上有名,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刘村镇妇联以“上为党政分忧,下为妇女解愁”为工作目标,引导妇女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建设“首善之区尖兵、转型发展重镇”中贡献了巾帼力量。
作为基层妇联组织,刘村镇妇联不断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持续深化执委“1+10”工作法,在辖区红福泰加工合作社建立了四新组织妇女联合会,实现了妇女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妇女之家作用,制定了农村科技致富“领头雁”培训计划,帮助女性实现再就业或自主创业。传承家风家教,大力开展典型选树活动,通过十大孝心人物、好婆婆、好媳妇示范户带动普通户。始终把联系和服务妇女儿童作为生命线,积极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做好特困妇女救助工作,加强对贫困妇女儿童、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的帮扶关爱。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用好红色资源,定时开展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带动广大妇女参与到“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活动中。同时,组织全镇妇女群众积极投身“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建了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参与到各项主题活动中,使妇女组织优势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