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临汾市委书记闫晨曦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同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研究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研究讨论市委常委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云峰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了许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去年12月24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为保证各级纪委更好履行职责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据。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抓好学习领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准确把握中央制定出台《条例》《实施条例》《若干准则》等一系列纪检监察法律规章制度的政治意图和重要意义,真正把规定的各项要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严”的主基调,进一步强化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监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好一体推进“三不”、巡察等重点工作,确保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贯彻落实到位。三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对照制度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