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关于举报涉毒线索的奖励办法
为全面掀起“利剑斩毒”“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新高潮,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毒品治理的热情,凡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毒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一案(事)一奖”在10个工作日内兑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通过举报线索,查获吸毒人员一人以上奖励200元,一次性查获吸毒人员5人以上的奖励1000元、10人以上的奖励3000元。
二、通过举报线索,查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种类、数量分别进行奖励:
1、缴获海洛因、冰毒不满10克的,每案奖励500元;
2、缴获海洛因、冰毒10克以上(含10克)不满50克的,每案奖励1000元;
3、缴获海洛因、冰毒50克以上(含50克)不满100克的,每案奖励3000元;
4、缴获海洛因、冰毒100克以上(含100克)不满1千克的,每案奖励5000元;
5、缴获海洛因、冰毒1千克以上(含1千克)不满5千克的,每案奖励1万元;
6、缴获海洛因、冰毒5千克以上(含5千克)不满10千克的,每案奖励3万元;
7、缴获海洛因、冰毒10千克以上(含10千克)的,每案奖励5万元;
8、缴获其它毒品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审理若干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换算后对照上述规定奖励。
三、通过举报线索,查获走私、贩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
1、缴获一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10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万元;
2、缴获二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2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1万元;
3、缴获三类管制品种的,每吨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1万元。
四、通过举报线索,查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每铲除罂粟500株,奖励500元,铲除罂粟幼苗按照种植面积每亩5000元进行奖励,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万元。
五、举报其他涉毒违法活动或线索的,根据破获毒品案件情况和实际发挥作用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
举报电话:110或0357-2188130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