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临汾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科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程序和办法,严禁违规违纪招生,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临汾市近期有个别民办学校,超计划组织电脑摇号未中签的学生,通过考试进行选拔生源,承诺录取后可建学籍。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省、市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的有关规定,将导致这些学生无法完成新建或转接学籍、无法毕业、无法正常参加中考报名等后果。
《通知》要求,严禁民办学校招收未经网上招生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超计划招生;严禁跨区域、掐尖招生;严禁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冲击生源地招生秩序的现象。个别违规提前招生的民办学校已提前收取学费的,要立即予以退还,并做好善后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责令清退,拒不清退的给予不注册学籍、不发免费教材、不拨义务教育经费等处罚,同时按核定的违规学生数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21年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网上报名结果,已在“临汾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市直民办学校和尧都区民办学校摇号结果已于8月18日公示,其他县(市、区)摇号结果将陆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