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以全面落实《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为工作抓手和行为依据,在法律宣传、政策引导、严格执法等环节上发力,保障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宣传抓立体,提升知晓率。该县组织文旅系统人员、乡镇宣传委员、景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了普法培训会,通过培训使《办法》成为旅游工作者和从业者的行动指南;在县城旅客集散中心、壶口景区、人祖山景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专项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旅游智慧平台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
政策抓落实,提升引导力。该县出台了《吉县旅游奖励办法》,把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纳入奖励机制;推动成立了旅游协会,协会下设酒店分会、旅行社分会等,把全县的旅游从业者聚在一起,通过政府引领、协会运营等方式,加大行业互助,强化行业自律;举办网上“同叙乡情、云端共谋发展”活动,赴陕西省西安市进行文旅招商,赴长治市参加2021年山西省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活动。
执法抓全程,提升监管力。该县组织执法队伍对全县旅游企业进行常态化的摸底排查,全面了解掌握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台账;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对后期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