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6.19”集资案清退公告
(第三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临汾市“6.19”集资案处置工作组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21日起对“6.19”集资案集资参与人开展第三次集资款清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2021年6月21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清退金额
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4250万元。
三、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清退资金将转入前期清退时集资参与人登记的银行账户。
2.前期未提供清退账户的或其他原因未领取清退款的集资参与人,清退期间前往当地工作组咨询办理清退事宜。
3.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继承人需持公证机关的继承公证文书、继承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作组进行备案,登记继承人账户信息进行清退。
4.本次清退后,工作组将根据涉案资金继续归集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
特此公告
临汾市“6.19”集资案处置工作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