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时节,记者在“全国光伏试点第一村”大宁县昕水镇而吉村看到:一排排湛蓝色的太阳能电池板整齐伫立于屋顶,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耀眼,成为村庄一道道亮丽的风景。
而吉村村民王麦锁以前靠种地为生,自从有了村级光伏电站后,他加入了扶贫公益岗位,再加上种地打工,年收入8000元左右,2018年底顺利脱贫。
而吉村地处吕梁山南端,有居民250户,2017年有贫困户212户,占总户数的84.8%。2013年,大宁县率先在而吉村兴建100千瓦光伏发电站,2014年7月建成并网。这是全国第一座在贫困村建设的村级光伏电站。在村级光伏电站建设用地方面,而吉村利用荒山荒坡、村民废弃的宅基地施工,不占用农田。农民在光伏电池板下种植低秆作物、中药材或搞养殖业,达到项目建设和农业生产两不误。在收益分配管理上,根据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分析测算,瞄准老弱病残等贫困人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收益分配办法,在利用光伏发电收益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外,还保障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人享受到光伏扶贫项目带来的红利。2018年增容扩建了300千瓦光伏发电站,2019年底,而吉村实现整村脱贫。经过7年的实践证明,光伏扶贫真正实现了一次投资、多年受益,开启了脱贫新路,既增加了村民收入,又推动了村集体各项事业发展。
永和县桑壁镇侯家庄村下辖圪堆头村、庄则坡村、苍则坡沟村、侯家庄村、后龙石腰村5个自然村。2018年,由当地政府投资为侯家庄村安装了200千瓦地面光伏电站,于当年8月开始并网运行,带动全村10户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
“光伏扶贫带动贫困户脱了贫,但是平均分配光伏收益又容易出问题。”侯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兰成说,对此侯家庄村立行立改,研究出台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光伏电站资产和收益归村集体,其中70%用于农村扶贫公益岗工资支出,30%作为村集体收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维修、临时救助等,全面调整了光伏收益按户平分形式,不仅调动了贫困群众劳动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汾西县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容量达186兆瓦,其中建成大型地面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6座160兆瓦;建成300千瓦联村光伏扶贫电站8座;建成10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58座,20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58座;300千瓦村级电站4座;采取屋顶户用的模式,发展户用光伏电站606户;实现了所有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全覆盖,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破零,形成县乡村户多层次、多模式、全覆盖的光伏扶贫新格局。
自2013年临汾市在而吉村探索建设第一座10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光伏扶贫”在临汾市拉开大幕:2014年吉县、大宁、汾西3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县,2016年全市10个贫困县智能化管理平台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10个贫困县263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成并网,2018年底全市完成了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任务,2019年光伏扶贫工作重点转入运行管理与收益分配。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村级光伏电站累计实现扶贫收益34643.4万元,惠及608个贫困村,72178户贫困户从中受益。
一组组数据见证了临汾市光伏扶贫产业的发展历程。从户用光伏,到漫山遍野,光伏成为临汾又一张亮丽的蓝色名片;从每天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到一度度电量鼓起农民的腰包,在平阳大地,光伏新能源照亮了贫困户的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