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11月24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临汾市7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临汾市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有4人,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李向阳,尧都区枕头乡枕头村大福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靖华,大宁县徐家垛乡乐堂村乡村医生贺星龙,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甲醇检修车间钳工张临生。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有3人,分别是: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少华,市人民医院脑血管病介入科主任景文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城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陈相君。多年来,他们立足各自岗位拼搏奋斗,用智慧和汗水营造了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谱写了“中国梦·劳动美”的新篇章。
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一次,是我国劳动者的最高荣誉,劳动模范评选主要面对企业职工和农民,先进工作者评选主要面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临汾市推选劳动模范经过了全市海选、层层推荐、多方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出来的人选具有爱岗敬业、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杰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