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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

2020-11-13 23:56:05 来源:临汾广播电视台

11月11日,临汾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郭行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勇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成立临汾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研究审议了《临汾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临汾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郭行杰强调: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紧盯目标任务,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核心,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强化工作保障,组织领导要加强、衔接配合要紧密、机构队伍要配优、参与力量要多元化、制度机制要完善,着力构建新时代临汾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张勇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聚焦聚力,攻坚克难,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开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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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最初目的为缓解监狱压力而产生,2003年全国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6个省市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至今为止已取得重大突破。

【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