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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具体安排

2020-07-20 16:37:49 来源: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临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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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具体安排

01、认定范围

1.户籍在山西省临汾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山西省临汾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山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02、认定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08179:0020208281800时。

2.现场确认时间:2020818日—2020831[根据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分别到相应的市、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进行现场审核,周六、日除外]

3.网上认定时间:2020817日至2020917日。

4.证书签发时间:2020917日。

5.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赴山西师范大学现场审查资料时间:2020827日;赴山西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现场审查资料时间:2020828日。

03、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04、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

05、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2020818日至831日工作时间(详见附表3);现场确认地点: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300米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审批九科。

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临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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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