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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卫健委通告

2020-06-10 17:16:16 来源: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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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县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应急技术审核方案的通知》(晋卫医函〔2020111号)及相关政策要求,乡宁县人民医院申报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顺利通过了市卫健委组织的技术审核,自69日起可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特此通告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69

【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