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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首批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2020-05-15 17:56:38 来源: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告

为提升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内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有效规范行政审批专家执业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能力,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决定组建临汾市行政审批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审批项目现场核查、检验、检测、检疫、评标、评审、鉴定等方面工作的专家入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范围

(一)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水利工程、防洪评价等水务类专家;

(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人防工程、园林绿化、消防设计验收、节能评审、道桥、煤气、电网、信息通讯等工程类和造价类专家;

(三)医疗执业许可、放射诊疗、校验等卫生健康类专家;

(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食品药品类专家;

(五)特种设备检测、鉴定等特种设备类专家;

(六)动植物检疫、检测、植保、农学等农业类专家;

(七)涉路施工、设计文件评审等交通类专家;

(八)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及造价等信息类专家;

(九)电力工程、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风电工程及造价等电力类专家;

(十)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工业窑炉及造价等工业类专家;

(十一)化工工艺、化学工程及造价等化工类专家;

(十二)煤炭、新能源及造价等能源类专家;

(十三)工业管理工程、市政燃气、城市燃气工程、工程设计、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市政燃气类专家;

(十四)文物保护、文物勘探类专家;

(十五)如均不属于以上范围,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武慧玲,联系电话:15835713479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异地现场核查、检验、检测、检疫、评标、评审、鉴定等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5,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资质资格的;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的,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资质资格的(医疗卫生类专家需副高以上职称);

4.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熟悉专业领域的发展状况,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管理战略、技术问题的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已入省、市级行业专家库专家或经省、市、县行政审批部门认定的专家,在我局备案后直接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2.在省级以上专业领域方面获得表彰表扬的特殊人员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我局审核确认后,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3.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行业情况,经有关单位或者二名以上专家书面推荐的,经我局审核确认后,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4.如国家、省、市对行政审批专家范围、条件、要求、薪酬等有新的政策依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

三、入驻申请方式

即日起,专家登录临汾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址:http://szrx.linfen.gov.cn:8080/zjfwcs/),进入“专家登录”栏目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专家基本信息、入驻申请表、入驻承诺书等内容,保证填报信息和有关扫描件的一致性。

首批行政审批专家入驻截止时间为2020610日。经审定拟入库的专家,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纳入专家库管理。

特此公告

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514日 

【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