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人和考生:
为满足临汾市群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满分教育等需求,服务推动复工复产工作,结合临汾市疫情防控情况,按照市疾控中心《临汾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4月29日起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恢复实习期、满分教育考试。
二、5月8日恢复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
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陪考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考生考试时不戴口罩),考生考试时必须戴手套(自备)或手消毒,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与他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尽量减少肢体接触和公共物品接触,不得吸烟、扎堆、喧哗,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
特此通告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