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全市“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工作全部完成,整体实现了有速度、有质量、有成效。
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7日正式印发文件,在全省率先成立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时,文件还要求各县(市、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工作。
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设立,为全市统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力量,进一步推动形成“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提供了强力的组织保障,为全市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