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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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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汾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知》,倡导全市打造安全清明、创新和谐清明、实施绿色清明、建设法制清明。

《通知》明确,清明节期间,全市暂停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均应实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进入人员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强化引导管理,避免人员扎堆,及时发现、消除防疫隐患。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要强化清洁消杀,室内公共区域要定时清洁消毒,保持通风良好。对较为分散的城乡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和零星坟地,要压实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责任,安排专人有效管控野外祭祀行为,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禁在山地林区使用明火,以防引发火灾事故。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积极开发推广网上祭扫、代理祭扫、预约祭扫、远程告别、产品选购等在线服务项目,开通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的殡葬服务。鼓励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疫情后祭扫、挂黄丝带、寄心语卡、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可提供代理祭扫、远程视频等服务,满足合理需求。

【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