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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法院执行局采取“线上+线下”双轨并接执行模式

2020-03-25 16:10:35 来源:记者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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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网山西325日电(李晓娟 宁晓亮)近日,稷山法院执行局采取“线上+线下”双轨并接执行模式,通过热线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畅通“不见面”办理渠道,高效联动,做到执行不停步、权益实现不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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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与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郑某向程某归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郑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的工资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该次冻结于2020324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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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邢旭升在逐一排查临期案件、梳理财产查封情况时,发现该案冻结措施即将到期,且该笔冻结财产是案件目前唯一可供执行财产,如果不及时续冻,很可能会导致冻结期限届满后财产流失、财产转移等情况。为了避免申请人合法权益因疫情受损,邢旭升法官决定依法进行续冻。受疫情影响,银行尚未恢复正常营业,邢旭升法官立即向领导汇报,第一时间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说明案件情况,希望银行予以协助。双方经协商最终采取“不见面”办理的方式,邢旭升法官将执行裁定书、协助冻结通知书、工作证、执行公务证等通过微信拍照传至银行,银行结合已经留存的查封冻结登记材料,快速核验,成功对此账户进行了续冻。

远程接力,共事共行。一天上午,执行局局长张淑菁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来电归属地显示为宁夏,她心想是不是外地的当事人,接通后得知原来是宁夏高院打过来的。宁夏高院查封了位于稷山的一处土地使用权马上就要到期,需要办理续封手续,疫情期间出行不便,希望稷山法院协调配合。张局长了解情况后表示大力予以支持。随后,宁夏高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将查封的事项委托给稷山法院。接到委托后,张局长第一时间联系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请求协助,仅用了不到一天时间,便将宁夏高院委托的查封事项办理好,查封土地如期续封。对于稷山法院高效率的执行,宁夏高院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专门进行了报道。

【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