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临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人员流动频繁、流向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疫情防控面临重大考验。为有效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摸排范围。对来临返临人员的医学观察摸排范围,从武汉扩大到湖北全省以及浙江、山东、安徽、河南、天津等疫情较重的地区。
二、严格报告登记。外地来临人员严禁密切接触他人,主动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配合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拒不执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集中管理。外地来临人员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请主动到所在县(市、区)健康管理中心(定点宾馆)报告登记,自觉接受集中健康管理医学观察14天。
四、严格交通检测。全市公路、铁路、机场等各交通场站检测点要重点关注外地来临人员,详细了解行动轨迹,详细登记来源地和目的地信息,及时推送相关单位,保持信息共享。
五、严格社区管控。各社区或村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小区、村组所有人员信息要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底数清楚。要加强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掌握具体信息并持续跟踪反馈。
六、严格法人责任。每个机关负责人,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企业法人代表,学校校长等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一切防控不力的主体责任。要对本单位所有人员信息、防控措施、防控物资心中有数,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七、严格防控措施。公共活动场所不得集聚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劝导驱散。居民要尽量不出门、不串门,确需外出的必须佩戴口罩,严禁聚会聚餐。“红事”一律延期,“白事”一律从简,不得聚餐。城市管理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切实做好监督落实。
八、严格群防群治。每个人都要警觉起来、行动起来,互相提醒、互相监督,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形成共同应对疫情的强大合力。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临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